跨地区、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;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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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携带的材料:
1、购买方所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,盖购买方公章。
2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复印件,盖销售方公章。
3、资料给办理窗口后,一周后再去税务局取红字发票。
特别注意:红字发票信息表抬头为相关税务局信息。